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:2026-07-31

一、服務內容

Ranko 由里揚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28383598,代表人 楊衍埔,營業所 臺南市安平區府前路2段500號5樓之3,電話 06-7033122)營運,是繁體中文 SEO 內容產生服務。你提供網站與經營領域,Ranko 找出關鍵字、產出文章,並可依你的設定送到你的 WordPress 網站。

服務包含網頁應用程式(app.tryranko.com)與選用的 WordPress 外掛「Ranko Connect」。外掛本身免費且開放原始碼(GPL-2.0-or-later),但必須搭配 Ranko 帳號才有作用。

二、帳號

你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電子郵件並自行保管密碼。以你的帳號所發生的一切行為,由你負責。

三、產出內容的權利與責任

3.1 內容是你的

Ranko 為你產出的文章,著作財產權歸你。你可以自由使用、修改、發布、商業利用。

3.2 但你要先看過

Ranko 產出的內容一律先以草稿形式交付,不會自動公開發布。 在 Ranko 內,文章完成後停留在「Ranko 草稿」狀態;送到 WordPress 後仍是草稿,要由你在 WordPress 按下發布。

發布與否永遠是你的決定,也是你的責任。

3.3 內容由 AI 產生,可能有錯

文章由大型語言模型依搜尋結果產生。它可能出現事實錯誤、過時資訊、或不適用於你所在產業法規的敘述。 涉及醫療、法律、金融、食品或其他受規範領域時,發布前務必自行查證。

我們不保證產出內容的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
3.4 搜尋排名不在任何人的控制之內

搜尋引擎排名由 Google 決定,會受演算法更新、競爭狀況與你網站整體品質影響。Ranko 不承諾任何排名、流量或營收成果。 任何聲稱能保證排名的說法都不可信,包括我們自己說的。

介面上顯示的「搜尋量」為第三方估算值,不是 Google 提供的實際數字,僅供相對比較參考。

四、你不可以做的事

  • 用 Ranko 產出違法、侵權、詐騙、仇恨或成人內容
  • 大量產出低品質內容以操縱搜尋引擎(這也會傷害你自己的網站)
  • 逆向工程、轉售、或以自動化方式濫用服務
  • 連接你沒有合法管理權限的網站

違反時我們可以暫停或終止帳號。

五、服務可用性

我們盡力維持服務運作,但不保證不中斷。維護、第三方服務商故障、或不可抗力都可能造成中斷。

自動發布的時間是「時段」而非精確時刻。 使用 Ranko Connect 外掛時,發布由你網站的 WordPress 排程觸發,而該排程只在有人瀏覽你的網站時才會執行 —— 流量低的網站可能延遲數小時。外掛設定頁說明了如何改用主機排程來消除這個延遲。

六、費用、訂閱與退款

6.1 目前尚未開放線上付費

本節條款於付款功能上線後生效,屆時會在本頁公告並另行通知。

6.2 訂閱與額度

方案以計費週期計算。當期未用完的額度不遞延至下一期,也不折換現金。

6.3 產出失敗會自動退還額度

文章產出失敗時,該次消耗的額度會自動退還,不需要申請,也不需要來信。這是系統行為,不是個案處理。

6.4 七日解除權與其例外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,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服務後七日內解除契約。

但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二條,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者,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

Ranko 屬於此類:你一旦要求產出文章,系統即開始向搜尋引擎資料服務商與語言模型服務商發出付費請求,該次給付於文章交付時即為完成、無法回收。你在註冊時勾選同意本條款,即為前述之事先同意。

因此實際規則是:

  • 尚未產出任何文章:可於七日內解除契約並全額退款
  • 已產出文章:已消耗的額度不予退款;當期剩餘未使用的額度,依比例退還

6.5 服務長時間中斷

若因可歸責於我們的事由,導致服務在單一計費週期內長時間無法使用,你可要求按未能使用的期間比例退還該期費用。

6.6 怎麼申請

來信 cs07@leononline.com.tw,說明帳號的電子郵件與原因。我們會在七個工作日內回覆處理結果。

七、終止

你隨時可以停止使用並要求刪除帳號(目前需來信辦理)。我們可能在你違反本條款時終止服務。

終止後,已經發布到你自己 WordPress 的文章仍屬於你,存放在你的網站上,不受影響。

八、責任限制

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我們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生的間接損害、營業損失、資料遺失或商譽損害不負賠償責任。

我們的賠償責任總額,以你在事件發生前三個月內實際支付的服務費用為上限。本條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的責任。

九、條款變更

本條款更新時會修改頁首日期。重大變更會提前通知。變更後繼續使用即視為同意。

十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
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,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法律關於專屬管轄之規定。

十一、聯絡方式

服務相關問題請來信 cs07@leononline.com.tw,或電洽 06-7033122。

里揚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
臺南市安平區府前路2段500號5樓之3